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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脊梁第326章 流求新政

靖康十一年四月流求台北城。

海风带着湿润的咸腥气息吹拂着这座蓬勃发展的滨海之城。

阳光穿透薄雾洒在整洁的街道上。

不同于汴梁的厚重压抑这里的空气似乎都透着一种轻快与活力。

街道两旁商铺鳞次栉比招牌幌子色彩鲜明贩夫走卒吆喝声、顾客讨价还价声、码头传来的号子声交织在一起汇成一曲繁忙却有序的市井交响。

康王赵构一身不起眼的锦缎常服与作普通富商打扮的陈太初并肩行走在熙攘的人流中。

他那双惯于洞察细微的眼睛此刻充满了难以掩饰的惊奇与探究。

他看到的不是汴梁御街那种被权力威严所规整的繁华而是一种自下而上、自然生发的勃勃生机。

“这…这里的商户似乎不怕官差?”赵构注意到几名臂佩“市务司”徽记的吏员正在巡查街面与商户交谈时态度竟颇为平和甚至带着几分商讨的意味。

商户们也并无惧色有时还会争辩几句。

陈太初淡淡一笑:“在流求官差不是来‘管’他们的更多是来‘服务’和维持公共秩序的。

商户依法纳税遵守市容、卫生、防火条例便可安心经营。

市务司若有无故刁难或索贿商户可直赴‘监察院’投诉人证物证确凿那吏员轻则丢职重则下狱。

” 正说着前方街口一阵小小的骚动。

原来是一辆运送鲜鱼的板车不慎侧翻腥臭的鱼货和冰水泼洒了一地阻塞了道路。

附近一名身着黑色制服、臂章绣着“执法”二字的公人立刻上前并非呵斥而是迅速吹响哨子招呼同伴帮忙扶正车辆并引导后续行人车马绕行。

另有两人拿出工具和备用的木屑、沙土熟练地开始清理污秽。

“这是‘城市执法队’”陈太初解释道“隶属台北府‘执法局’负责街面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疏导等具体事务。

他们只有执法权无权罚款或抓人。

若遇需处罚或涉及刑律之事须移交‘法衙’(法院)处理。

” 赵构看得啧啧称奇。

在汴梁此等小事要么无人管任由脏乱;要么衙役前来必是先叱骂索钱甚至趁机敲诈一番。

何曾见过如此各司其职、高效务实的场面? 离开喧闹的市集陈太初带着赵构来到台北府衙署区。

这里的建筑风格简洁实用不如汴梁衙门威严却更显敞亮。

不同衙署门口悬挂着不同的牌匾:“台北府行政公署”、“台北法衙”、“监察院台北分院”、“流求守备军司令部”…泾渭分明。

“流求的规矩核心便是‘分权而治各司其职’。

”陈太初在一处茶棚坐下为赵构斟上一杯清茶缓缓道来。

“行政权归各级‘行政公署’。

如这台北府设知府一人由士绅议会推举、总督府任命负责民生、经济、教育、建设等一切具体政务。

但其权力并非无限预算需由议会审核法令需遵循《流求基本法》其下属官员之考核、任免也并非他一人说了算。

” “司法权独立于行政。

由‘法衙’系统独掌。

法官遴选自精通律法、德行无亏之士一经任命非违法失德不得罢免。

民间纠纷、刑事诉讼皆由法衙依据明文颁布的律法审判。

知府也好总督也罢皆无权对审判结果指手画脚。

方才市集若有纠纷便是由执法队记录后送交法衙裁决。

” “执法权归于‘执法局’。

他们如同法衙的手足负责执行法令、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但自身并无审判和处罚之权。

抓人需有法衙签令罚款需依律法定额。

” “军权独立且单纯。

”陈太初指了指远处那座戒备森严的司令部“流求守备军只负责抵御外侮与海上剿匪严禁干预岛内任何政务。

军队补给由总督府协调但军令系统自成一体。

” “最后便是悬于所有权力之上的利剑——监察权。

”陈太初目光扫过那座挂着“监察院”牌匾的建筑“监察院独立运作其御史可风闻奏事有权调查岛上任何官员、任何衙署的贪腐、渎职、违律之行。

查实之后可直接向法衙提起公诉或通过《流求时报》公之于众。

行政长官无权干涉监察。

” 赵构听得心神激荡忍不住问道:“如此…权力分散岂不会相互掣肘效率低下?若遇紧急大事又当如何?” 陈太初摇摇头:“分权非为掣肘实为制衡防的是权力滥用酿成巨祸。

至于效率…王爷方才也看到了街面清理纠纷处理比之汴梁如何?各衙门职责清晰依法而行反而少了推诿扯皮。

遇紧急大事如台风、瘟疫则有由行政长官牵头法衙、执法、军队、监察各派代表组成‘应急联席会’依《紧急事态法》授权行事事毕即撤权。

非常之时行非常之法但亦需受法衙与监察院事后审查以防滥权。

” 午后陈太初又带赵构旁听了一场台北县(台北府下辖)的“县务咨议庭”。

这并非正式法衙而是由本地推选的士绅、商户代表、德高望重的老者组成知县与县衙各房主事列席。

众人正在商讨如何分配一笔用于修缮水利的款项各方争论不休知县并不独断只是引导讨论最终由众人投票表决。

赵构看到那知县虽是一县之尊却并无多少“官威”更像是一个会议的主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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